文明遛犬通告
來源: 發布日期:2011-09-27
文 明 遛 犬 通 告
為保障我校師生員工的健康和人身安全,保持干凈、文明、整潔的校園環境,依據《北京市養犬管理規定》,保衛處、居委會經研究并報請學校決定,將2011年10月1日起對校園內無序遛犬的現象加以嚴格管理,并發布通告如下:
一、養犬人員應自覺遵守《北京市養犬管理規定》,做到文明養犬、遛犬;
二、全天禁止外單位人員(學校周邊居民)攜犬進入校園,更不允許在校園內隨意遛犬;
三、居住在學校周邊的我校教職工攜犬進入學校需主動向門衛保安員出示工作證、養犬登記證(須同時出示),否則禁止攜犬進入校園。允許進入校園的,不得攜犬進入教學區(含步行區、體育館周邊、東操場內、西操場內);
四、校內居住人員禁止在教學區、步行區以及公共綠地、體育場館區域遛犬。
五、禁止攜犬進入體育館、食堂、飯店、商店、浴池、市場等公共場所。
六、遛犬過程中必須拴犬鏈,應攜帶養犬登記證,主動避讓老年人、殘疾人、孕婦和兒童,杜絕發生犬咬傷人事件;
七、在教學區以外的區域遛犬(含居民區),應對犬排泄的糞便及時清除干凈,保護公共環境;
八、遛犬人要自覺守學校規定,共同為構建和諧、文明、清潔的校園環境做出自己的努力;
九、對違反本規定,經勸阻仍不按學校規定遛犬的人員,保衛處、居管會將拍照留存現場證據,并將依照政府的有關規定請公安部門進行處理;遛犬者應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對于嚴重影響教學、科研及居民正常生活秩序的行為,廣大師生員工和居民可直接向公安機關報警,要求依法對犬進行扣留。
特此通告
北京理工大學保衛部(處) 北京理工大學居民管理委員會
201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