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申報國家重點研發計劃“變革性技術關鍵科學問題”等重點專項2020年度定向項目的通知(第五批)
各有關學院及教師:
近日,科技部下發《科技部關于發布國家重點研發計劃“變革性技術關鍵科學問題”等重點專項2020年度定向項目申報指南的通知》(國科發資〔2020〕82號)(詳見: https://service.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00331/3295.html),發布了“變革性技術關鍵科學問題”、 “量子調控與量子信息”、“大科學裝置前沿研究”、“發育編程及其代謝調節”等4個重點專項2020年度定向項目申報指南??蒲性籂款^組織項目申報工作,現將相關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報要求
1.申請人要求
項目(課題)負責人須具有高級職稱或博士學位,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項目的工作時間不得少于6個月。港澳申報人員應愛國愛港、愛國愛澳。
項目(課題)負責人原則上應為該項目(課題)主體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實際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員。中央、地方各級國家機關及港澳特區的公務人員(包括行使科技計劃管理職能的其他人員)不得申報項目(課題)。
2.限項政策的共性要求
項目(課題)負責人限申報1個項目(課題);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重點專項、科技創新2030—重大項目的在研項目(含任務或課題)負責人不得牽頭申報項目(課題)。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重點專項、科技創新2030—重大項目的在研項目負責人(不含任務或課題負責人)也不得參與申報項目(課題)。
項目(課題)負責人、項目骨干的申報項目(課題)和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家重點研發計劃、科技創新2030—重大項目在研項目(課題)總數不得超過2個;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家重點研發計劃、科技創新2030—重大項目在研項目(含任務或課題)負責人不得因申報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重點專項項目(課題)而退出目前承擔的項目(含任務或課題)。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家重點研發計劃、科技創新2030—重大項目的在研項目(含任務或課題)負責人和項目骨干退出項目研發團隊后,在原項目執行期內原則上不得牽頭或參與申報新的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項目。
計劃任務書執行期(包括延期后的執行期)到2020年12月31日之前的在研項目(含任務或課題)不在限項范圍內。
3.申報單位要求
項目牽頭申報單位和項目參與單位應為中國大陸境內注冊的科研院所、高等學校和企業等,或由內地與香港、內地與澳門科技合作委員會協商確定的港澳高校(名單見附件1)。
4.項目編報要求
?。?)請各有關學院高度重視,嚴格按照各專項詳細要求組織申報工作。各專項具體指南內容、指南編制專家名單和形式審查要求,參見附件2,請老師認真查閱相關材料。
?。?)為整合校內資源,請擬牽頭申報項目的老師填寫《國家重點研發計劃2020年度擬牽頭申報項目清單》(附件3)。對于同一技術方向,按要求校內將組織形成團隊申報。
二、時間安排
1.請擬牽頭申報的老師填寫《國家重點研發計劃2020年度擬牽頭申報項目清單》后報送學院,由各學院匯總后于2020年5月6日17:00前上報至基礎科學研究院(逸夫樓203室)。
2.項目申報單位網上填報申報書的受理時間為:2020年4月27日8:00至2020年5月27日16:00。各申請人請于2020年5月25日17:00前完成預申報書的網上填報。本次申報試行無紙化申請,以通過國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統公共服務平臺進行網上填報的申報書將作為后續形式審查、項目評審的依據。申報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電子掃描件上傳。確因疫情影響暫時無法提供的,需出具說明材料掃描件,科研院將根據上級單位要求組織后續材料補交工作。
三、項目申報平臺
國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統公共服務平臺 http://service.most.gov.cn/
如項目申報人未在該平臺注冊,請及時聯系基礎科學研究院進行賬號注冊。
四、各重點專項的咨詢電話:
?。?)“變革性技術關鍵科學問題”重點專項咨詢電話:010-68104823。
(2)“量子調控與量子信息”重點專項咨詢電話:010-68104388。
(3)“大科學裝置前沿研究”重點專項咨詢電話:010-68104776。
?。?)“發育編程及其代謝調節”重點專項咨詢電話:010-68104388。
五、聯系人
姚 莉、王朋輝 68918668、68918655
附件:
1. 內地與香港、內地與澳門科技合作委員會協商確定的港澳高校名單
2. 國家重點研發計劃“變革性技術關鍵科學問題”等4個重點專項2020年度定向項目申報指南(指南編制專家名單、形式審查條件要求)
科學技術研究院
202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