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申報國家重點研發計劃“合成生物學”等3個重點專項2019 年度項目的通知
各有關學院及教師:
近日,科技部下發《科技部關于發布國家重點研發計劃“合成生物學”等重點專項2019年度項目申報指南的通知》國科發資〔2019〕195號,(詳見:https://www.most.gov.cn/mostinfo/xinxifenlei/fgzc/gfxwj/gfxwj2019/201906/t20190614_147058.htm),發布了“合成生物學”、“變革性技術關鍵科學問題”、“發育編程及其代謝調節”等3個重點專項2019年度項目申報指南。科研院牽頭組織項目申報工作,現將相關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報要求
1.申請人要求
項目(課題)負責人須具有高級職稱或博士學位,195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項目的工作時間不得少于6個月。項目(課題)負責人原則上應為該項目(課題)主體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實際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員。中央和地方各級政府的公務人員(包括行使科技計劃管理職能的其他人員)不得申報項目(課題)。
2.限項政策的共性要求
項目(課題)負責人限申報1個項目(課題);國家重點基礎研究發展計劃(973計劃,含重大科學研究計劃)、國家高技術研究發展計劃(863計劃)、國家科技支撐計劃、國家國際科技合作專項、國家重大科學儀器設備開發專項、公益性行業科研專項(以下簡稱“改革前計劃”)以及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重點專項在研項目(含任務或課題)負責人不得牽頭申報項目(課題)。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重點專項的在研項目(不含任務或課題)負責人也不得參與申報項目(課題)。
項目(課題)負責人、項目骨干的申報項目(課題)和改革前計劃、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家重點研發計劃在研項目(課題)總數不得超過2個;改革前計劃、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家重點研發計劃的在研項目(含任務或課題)負責人不得因申報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重點專項項目(課題)而退出目前承擔的項目(含任務或課題)。國家重點研發計劃的在研項目(含任務或課題)負責人和項目骨干退出項目研發團隊后,在原項目執行期內原則上不得牽頭或參與申報新的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項目。
計劃任務書執行期(包括延期后的執行期)到2019年12月31日之前的在研項目(含任務或課題)不在限項范圍內。
3.項目編報要求
(1)請各有關學院高度重視,嚴格按照各專項詳細要求組織申報工作。各專項具體指南內容、指南編制專家名單和形式審查要求,參見附件1,請老師認真查閱相關材料。
(2)為整合校內資源,請擬牽頭申報項目的老師填寫《國家重點研發計劃2019年度擬牽頭申報項目清單》(附件2)。對于同一技術方向,按要求校內將組織形成團隊申報。
二、時間安排
1、請擬牽頭申報的老師填寫《國家重點研發計劃2019年度擬牽頭申報項目清單》后報送學院,由各學院匯總后于2019年6月21日17:00前蓋章并報送至科研院高新科研辦公室(逸夫樓203)。
2、項目申報單位網上填報預申報書的受理時間為:2019年6月 18日8:00至2019年8月7日16:00。系統打印的紙質材料(一式3份)請于2019年8月8日17:00前報送科研院。
三、項目申報平臺:
國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統公共服務平臺 http://service.most.gov.cn/
如項目申報人未在該平臺注冊,請及時聯系科研院高新科研辦公室進行賬號注冊。
四、各重點專項的咨詢電話:
(1)“合成生物學”重點專項咨詢電話:010-88225123,010-88225178。
(2)“變革性技術關鍵科學問題”重點專項咨詢電話:010-68104823。
(3)“發育編程及其代謝調節”重點專項咨詢電話:010-68104388。
五、聯系人:徐 灝 010-68918668
附件:
1. 國家重點研發計劃“合成生物學”等3個重點專項2019年度項目申報指南(指南編制專家名單、形式審查條件要求)
科學技術研究院
2019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