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加強寒假期間實驗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發布日期:2013-01-16
各學院、實驗室:
為確保學校寒假期間實驗室安全,使師生員工度過一個平安祥和的假期,現對有關工作通知要求如下:
1.各實驗室負責人做好假期實驗的安全管理
各實驗室負責人安排好寒假期間的實驗計劃(包括實驗人員、時間、地點、內容),提出注意事項和安全要求,填寫《寒假期間實驗室安全工作計劃表》(附件1)(一式兩份),于1月23日前報經學院主管實驗室院長審批、備案,下發相關人員簽字確認。
各學院根據上報情況,匯總后填寫《寒假期間實驗室安全工作備案表》(附件2),于1月24日下班前報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環保技安科。
2.實驗室安全注意事項
(1)寒假不進行實驗期間,落實好危險化學品和危險儀器設備的保存條件,注意防火防盜,關好水、電、氣;
(2)氣瓶應存放于陰涼通風處,完善防爆、防中毒、防窒息等安全防護措施,必須使用氣瓶防傾倒裝置;
(3)嚴禁將不具備防爆功能的冰箱用于存放低閃點易燃易爆化學試劑,嚴禁使用陳舊老化、易發生火險的電氣設備和電線電路;
(4)各單位使用的壓力表與安全閥應分別于每半年和每一年進行檢測校對,該項工作由使用人負責送檢,并將檢測報告放置于相關配件附近以便備查;
(5)嚴禁實驗設備運行過程中無人值守情況,寒假期間實驗應至少二人共同協助下開展工作,以免發生不測;
(6)學院寒假值班人員每日對實驗室進行巡查,發現隱患或問題,及時向相關部門和主管領導報告;
(7)寒假前要求所有相關單位對本單位實驗室進行一次徹底的排查,杜絕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的發生。
3.廢試劑回收
寒假期間安排三次廢試劑回收,相關實驗室分別于1月30日、2月6日、2月20日(周三)17∶00前將《廢棄化學試劑處置清單》(實設處網站下載,需指導教師簽字)發送至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將廢試劑瓶的標簽填寫齊全后,于1月31日、2月7日、2月21日(周四)14∶00-15∶00送至廢試劑庫房(圖書館東門向北50米)。
4.寒假期間發生事件應采取應急處理措施,并根據事件大小,逐級上報。
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
2013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