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處關于2010年春季畢業生離校的通知
發布日期:2010-03-26
按照學校《關于做好2010年春季畢業研究生派遣離校工作的通知》(辦發[2010] 6號)要求,結合畢業生實際情況,經財務處研究和部署,完成學生離校的準備工作。現將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1、校園卡余額退還工作
春季畢業生校園卡將于3月30日注銷。
請畢業學生于3月30日前,持校園卡到校園卡管理與服務中心(圖書館北側)退還卡內余額;校園卡遺失的,請盡快辦理掛失手續,三天后憑個人有效身份證件領取校園卡內余額。
2、派遣費發放工作
按照國家規定,派遣至京外的定向和非定向學生,將由學校按照相關標準發放派遣費。請符合條件的畢業生,于3月30日,持派遣證、派遣費通知單和個人有效身份證件,到主樓102房間領取派遣費。
3、學雜費清繳工作
欠繳培養費、住宿費等費用畢業生,請及時到主樓136房間繳費,否則將影響學生按時離校。
祝各位畢業生一路順風,前程似錦!
財務處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