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20年度全年一次性獎金發放工作的通知
各單位:
為做好2020年度全年一次性獎金發放工作,根據《北京理工大學關于規范酬金發放的規定》等文件精神,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計稅政策說明
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符合《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5〕9號)規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額,按照《關于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后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164號)所附按月換算后的綜合所得稅率表(附件1),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單獨計算納稅。
應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總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對每一個納稅人,此計稅辦法只允許采用一次。依據財稅〔2018〕164號文件的精神,全年一次性獎金的個稅政策在2021年還可以執行最后一次。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二、按照全年一次性獎金發放的年終獎勵范圍
學校人力資源部統一發放的年終獎勵(含績效津貼、第13個月工資)、各單位自籌經費發放的年終獎勵(含科研績效酬金、辦學業績酬金)。上述年終獎勵合并后按“全年一次性獎金”政策計稅納稅。
三、全年一次性獎金的發放方式
1.各單位自籌經費發放的年終獎勵通過酬金系統網上預約申報,選擇酬金性質為“全年一次性獎金”。
2.可享受全年一次性獎金稅率的人員包括: A系列人員、B系列人員、退休返聘人員。
3.校外人員、退休人員、離職人員、學生等非在職人員,不能按照全年一次性獎金的政策計稅納稅,應通過其他酬金形式并入當月綜合所得發放:學生選擇業務酬金(學生勞務酬金)發放,校外人員、退休人員、離職人員選擇業務酬金(其他勞務酬金)發放。
4.可用于自籌經費發放年終獎勵的資金來源有:學院院長基金卡、學院科研發展基金卡、教師科研發展基金卡(結題)。
5.請大家密切關注“年終獎陷阱”(附件2),避免金額掉入“陷阱”內或上限附近,造成損失。陷阱介于
{36,000.00-38,566.67}、{144,000.00-160,500.00}、{300,000.00-318,333.33}、{420,000.00-447,500.00}、{660,000.00-706,538.46}、{960,000.00-1,120,000.00}。
6.申報日期:1月21日前,自籌經費發放的年終獎勵在酬金系統預約后,將紙質預約單簽字蓋章后直接交給主樓138房間的蘇老師,咨詢電話: 68911068,68911075。
附件:1.按月換算后的綜合所得稅率表
2.年終獎陷阱
計劃財務部
2021年1月14日